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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0年9月24日起增设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E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鉴于以上,本基金管理人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详情如下:

  一、 增设E类基金份额

  1、本基金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将单独设置基金代码,与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相关业务规则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相关业务规则,调整实施前需及时公告。

  2、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基金基本信息如下表:

  3、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赎限制

  4、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A 类、B

  类、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5、增设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刘郎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陈晓琳

  公司网址:www.swsmu.com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6-21-962299或400-880-8588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或增减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6、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年费率计提,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详情见附件。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 以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0-8588或021-962299)咨询相关信息。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附件:《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要点

  一、“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分级”修改为:

  “指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设置的不同,分设A类、B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均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类别情况进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二、在第五部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三“基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中新增: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与A类和B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设置升降级。”

  三、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修改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 为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

  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更新)全文于2020年9月24日在本公司官方网站(www.swsm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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