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0-临052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延长个体工商户阶段性降低气价、水价、采暖费政策的通知》(师市发改价[2020]12号),决定“对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气价、水价、采暖费统一下调10%,对已缴纳的费用执行先缴后返”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
一、本次调整情况
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将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对营业区内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气价、采暖费统一下调10%,对已缴纳的费用执行先缴后返的政策。
二、调整后的影响
1、经公司测算,本次阶段性下调个体工商户采暖费预计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约155.96万元;
2、经公司测算,本次阶段性下调个体工商户用气价格预计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约71.56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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