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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0-7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晓彦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翁远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翁远先生的通知,获悉翁远先生与李晓彦女士于2020年9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翁远,男,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李晓彦,女,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翁远

  乙方:李晓彦

  协议签订时间:2020年9月24日

  (二)标的股份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公司63,556,196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02%,标的股份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形。

  (三)交易价格

  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2.395元人民币/股,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5%,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52,217,089元。

  (四)标的股份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乙方应于完成标的股份过户后1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网银转账方式,按本协议约定内容向甲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双方应于此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四、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晓彦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翁远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本次变更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五、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3日内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3. 本次股份转让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4. 本次减持完成后,出让方、受让方在六个月内仍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违背公司及转让双方在此前作出的承诺。

  6.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1. 《股份转让协议》;

  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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