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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0-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马崇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叶建彪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通知》,马崇基先生、叶建彪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4月23日),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个人原因;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按市场交易价格;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本次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马崇基先生、叶建彪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马崇基先生、叶建彪先生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马崇基先生、叶建彪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4、马崇基先生、叶建彪先生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马崇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叶建彪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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