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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0年第164期H款20ZH164H

  ● 委托理财期限为: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 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6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友食品重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友制造公司”)及重庆有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友销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0年第100期N款20ZH100N”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9月24日到期并收回本金35,000万元,并于2020年9月25日收到理财收益282.3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 19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9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66.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12.3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9日出具了XYZH/2019CQA20223号《验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0 年8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6)。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理财产品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0年第164期H款20ZH164H”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39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二)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理财属于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009、013)。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系根据最近12个月公司单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填列。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39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2,000万元;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随心E”专户定制型人民币理财产品Pa028888;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为:177天;无固定期限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7月1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随心 E”专户定制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 2020 年 9月23日到期,并于2020 年 9月25日收回本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93.90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与工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理财产品不涉及参考年化收益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工商银行“随心 E”专户定制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1)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0%-80%);(2)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交易所融资租赁收益权、其他债权类信托计划等(0%-80%);(3)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0%-80%)。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承兑汇票投资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98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二)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系根据最近12个月公司单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填列。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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