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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 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0-089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投资金额: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投资建设“长久青白江汽车进出口产业中心”项目,建立汽车进出口西南总部基地及汽车进出口西南结算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周期:以海外物流、国内物流、保税仓储、汽车后服一站式平台、境外合资为核心内容的汽车进出口西南总部基地及汽车进出口西南结算中心。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协议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但成都作为西南地区枢纽,口岸功能齐全,营商环境比较优越,产业基础雄厚,国际班列发运量大,对拓展公司国际业务,提高公司运营能力有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该项目的政策具体落实情况以及业务能否顺利开展存在不确定性;该建设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及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无法达到预计的投资要求。公司将会积极关注该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投资建设“长久青白江汽车进出口产业中心”项目,拟在项目所在地建设汽车进出口西南总部基地及汽车进出口西南结算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各方

  甲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

  乙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长久青白江汽车进出口产业中心

  (三)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建设汽车进出口西南总部基地及汽车进出口西南结算中心。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

  (四)项目场地

  甲方拟为乙方投资项目一期提供约6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后期根据乙方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二期为乙方预留约14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二期租赁时间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位置为综保区标准化厂房区域内。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项目立项、企业注册、规划建设、人力资源等方面采取专人项目负责制方式为乙方提供一站式、规范化服务。甲方承诺在青白江汽车进出口相关产业的物流、境外合资中全力支持乙方工作。

  甲方承诺乙方项目享受对应类型招商引资及产业扶持政策有关扶持条款,并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及各级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政策落实服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原则上应选择青白江区所属区域内的金融机构;乙方承诺全力支持该项目合作企业或入驻该项目的客户(仓储租用企业或平台贸易企业)将(区域)公司(子公司)注册落户在青白江区,税收解缴关系落户在青白江区。

  乙方在建设、经营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省、市、区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等规定。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甲方职能部门)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注册、投运的,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应及时书面函告甲方,经甲方(或甲方职能部门)与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协商后,重新书面约定项目进度计划,顺延相应工作时间节点。因甲方(或甲方职能部门)原因导致本协议约定的政策不能落地的,双方可另行约定。

  2、本协议生效后除甲方原因、国家或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存在以下情况,双方经协商未果后,甲方有权修订或取消给予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的扶持政策:(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让乙方项目公司股权导致合作期内未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项目的。(二)项目建成投产且约定产业扶持政策期满后,乙方在青白江区经营期限少于10年,或乙方项目注册投运后,经评审,乙方项目建设内容、年进出口贸易额、项目公司注册、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项目公司将税收解缴关系变更至青白江区外的。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省、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项目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商,并根据协商情况签订相应协议。经双方协商后仍无法达成相应协议的,可协商解除该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善意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甲乙双方通过广泛交流、深入了解,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建设“长久青白江汽车进出口产业中心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项目合作协议。

  1. 该协议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2. 履行该协议对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提高公司运营能力有积极影响。

  3. 该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协议的履行对对方形成依赖。

  四、 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的政策具体落实情况以及业务能否顺利开展存在不确定性;该建设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及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无法达到预计的投资要求。公司将会积极关注该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0-090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0年9月18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薄世久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89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0-091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7月15日至本公告日,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816.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2020年8月31日及9月24日的补贴为已确认的补助,但尚未收到款项。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补助均已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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