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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0-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5日下午14:00起,会期半天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188号 公司旗舰工厂行政楼五楼2号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谢立民先生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02,785,4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32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4,314,6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58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8,470,7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3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554,0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0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553,9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07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85,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85,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85,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万晶、朱园园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0-041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短信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在公司旗舰工厂行政楼五楼2号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人。其中,独立董事朱滔先生、李伯侨先生和非独立董事杨卫先生、庄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谢立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不含本数)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李志平先生获得9票,占全体董事总数的100%;李志平先生全票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李志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据此,李志平先生将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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