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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该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较好的完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133万元,分别为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 2019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 2019年度业务收入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 亿元。2019 年度立信为近 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9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耀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钟松林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小惠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有证券等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已为公司连续服务多年,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工作认真严谨、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有证券等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已为公司连续服务多年,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工作认真严谨、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0-4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1、 审议关于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种鸡场”地块收储补偿事宜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2020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相关土地收储补偿协议的公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3)。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 电话:(020)83603985     传真:(020)83603989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五、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 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复印有效)

  附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0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公司(本人)对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公章或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0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0-3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以传真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出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会7人,通讯方式参会2人,董事高宏波先生和独立董事李胜兰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就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原搬迁补偿事宜签订《终止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海种禽)、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弘食品)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佛山市南海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就南海种禽原搬迁补偿事宜签订《终止协议书》,并执行该协议约定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种鸡场”地块收储补偿事宜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0-40 《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相关土地收储补偿协议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南海种禽“种鸡场”757,916.94平方米(约1136.87亩)地块交由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储,根据评估机构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各方商议谈判的结果,收储及补偿总金额为952,340,105元;同意南海种禽公司、广弘食品与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并执行协议约定的事项,以完成“种鸡场”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及搬迁等工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和组织实施与本次土地收储补偿相关的一切事宜,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土地收储补偿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所做出的贡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多年未变,为进一步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场形势、物价水平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6.00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00万元(税前)。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所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并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113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0-4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发表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0-4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0-42《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0年10月12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0-4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签订相关土地收储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的生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风险提示:

  1、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和交易作价包含了涵盖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简称:南海种禽公司)位于狮山的“种鸡场”地块土地及其附属物、停产停业损失、劳动力安置费、可搬迁资产搬迁费用等相关补偿、总部留用地的获地费用、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弘食品集团)应获120亩土地权益价值之总和,并已剔除土地收储需补缴的划拨用地土地出让金。

  2、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约定的初步搬迁与安排,在佛山市土储中心向南海种禽公司支付首期补偿款后【30】天内,南海种禽公司完成第一期土地:北部地块【面积347,320.99平方米(折合约520.98亩)】的清理、移除和交付;在佛高控股公司协助南海种禽公司办妥了总部工程的验收手续,佛山市土储中心向南海种禽公司支付第二期补偿款后【60】天内,南海种禽公司完成第二期土地:南部地块【面积410,595.95平方米(折合约615.89亩)】及南海种禽公司在用1136.87亩土地以外已被各级相关单位统筹使用但尚未移交部分土地的清理、移除和交付。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延续,南海种禽公司已将畜禽养殖部分业务转移到公司其他养殖基地,并充分发挥南海种禽品种、品牌优势,扩大“公司+基地”的合作规模,上述搬迁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一)2002年为建设南海软件科技园,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需收回南海种禽公司“种鸡场”地块土地使用权。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协调,佛山市南海区国土资源局、广东省食品企业集团公司(简称:省食品)及南海种禽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签订《联营种鸡场搬迁及经济补偿协议》,并在后续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等(以下合称:原协议),约定收回南海种禽公司“种鸡场”地块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土地补偿、现金补偿等。在原协议履行过程中,原协议下约定的大部分补偿由于历史原因及其它多方面主客观原因未能落实,导致“种鸡场”地块土地移交及种鸡场搬迁等工作被搁置,原协议未能完全履行。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的复函》,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立项实施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项目所需土地纳入市土地收储计划,作为市级储备用地,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支付全部收储费用。为建设该项目,佛山市人民政府需要重启收储南海种禽公司在用的757,916.94平方米(折合约1136.87亩)土地(简称:“种鸡场”地块)及地上附属物。

  2020年9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海种禽公司和广弘食品集团就上述收储补偿事项分别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佛山市南海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信产投资)签订《终止协议书》,以解决南海种禽公司“种鸡场”地块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除另有约定以外,原协议终止后,原协议下各方的所有权利义务都随之终止,已履行部分互不返还也不再主张其他任何权益,未履行部分无需再履行也不再主张其他任何权利;并与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称:佛山市土储中心)、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佛高控股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以完成“种鸡场”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及搬迁相关工作,本次收储及补偿总价值为952,340,105元,其中南海种禽公司收储补偿金额为871,539,721元,广弘食品集团权益补偿金额为80,800,384元。

  (二)2020 年 9 月25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就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种鸡场”地块原搬迁补偿事宜签订<终止协议书>的议案》和《关于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种鸡场”地块收储补偿事宜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本次交易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的生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公司类型:事业单位

  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5楼

  法定代表人:黄伟仍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储备服务。土地储备计划与实施储备土地整理、保护管理和前期开发、土地储备资金管理使用。

  与广弘控股公司关系:该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该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注册资本:39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洪流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2日

  经营范围:佛山高新区园区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参与招商引资;参与佛山高新区特色产业载体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协助土地征收;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资本投资服务(含企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创业指导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人才服务;中介服务;培训服务;股权投资;科技产业投资、科技政策咨询服务、科技统计、财务顾问;租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股东: HYPERLINK “https://www.qcc.com/firm/g9245fa2556ef2d354c2a1041ab36a62.html“ \t “https://www.qcc.com/firm/_blank“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广弘控股公司关系:该公司及其股东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塱下

  注册资本:952.917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发良

  成立日期:1989年10月17日

  经营范围:养殖、批发、零售:鸡苗,肉鸡;批发、零售:种鸡蛋,饲料,药械设备;物业出租;(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有机肥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广弘控股公司关系:其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四)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地:广州市荔湾区西村水厂路5号自编37栋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缪安民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冷冻肉、冷冻水产品、速冻方便食品、蛋及蛋类制品、预包装食品、酒精饮料、乳制品;农副产品收购;国内贸易;仓储;货物加工打包和装卸服务,代办货物配送,冷链配送;物业租赁及管理;货物进出品、技术进出口;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食品冷藏及空调、冷藏设备的技术咨询;商贸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开办荔湾区环市西水厂路5号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冻品交易中心市场,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管理,停车场经营。畜禽饲养及技术服务、农业种植(由分公司办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股东: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广弘控股公司关系:其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收储土地情况

  土地所在位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坐落于狮山大学城西南面,佛山一环东面、桃园西路南面、广三高速北侧。

  面积:757,916.94平方米(折合约1136.87亩)。

  土地权属:登记的土地权属人为信产投资,但实际权属人和使用方为南海种禽公司。

  土地性质:科研设施用地,共涉及14个土地证【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2006)第180001号、(2006)第180002号、(2006)第180004号、(2006)第180006号、(2006)第180007号、(2006)第180008号、(2006)第180009号、(2006)第18001O号、(2006)第180011号、(2006)第180012号、(2006)第180013号、(2006)第180014号、国用(2010)第0603185号、国用(2010)第0603186号】

  (二)评估价值

  经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的中联国际评字【2020】第TYMPA053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2020年2月29日,收储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765,496,100元(账面原值1,000,000.00元,净值1,000,000.00元)、房屋建筑物类(有证部分)评估价值39,847,300元(账面原值8,212,955.20元,净值517,197.77元)、房屋建筑物类(无证部分)评估价值32,907,450元(账面原值11,220,981.65元,净值2,830,190.02元)、不可搬迁设备类评估价值5,048,090元(账面原值17,132,463.52元,净值2,972,403.83元)、苗木评估价值2,065,460元(账面原值578,267.97元)、搬迁鸡、自有机器设备及原材料搬迁费用评估价值745,100元、劳动力安置费评估价值6,673,051元、停产停业损失评估价值18,757,170元,评估价值合计:871,539,721元(大写:人民币捌亿柒仟壹佰伍拾叁万玖仟柒佰贰拾壹元整)。

  (三)收储土地历史沿革

  南海种禽公司成立于1984年,改制更名前为广东省食品公司南海县联营种鸡场,由广东省食品公司与南海县人民政府联营合办。其中,广东省食品公司以现金出资投入,南海县政府以1709亩山林土地(即“种鸡场”地块)出资投入,由南海种禽公司持有该土地山林权证。

  2002年为建设南海软件科技园,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需收回“种鸡场”地块土地使用权。原协议签订后,上述山林权证原件被佛山市南海区政府收回。信产投资于2006年办理了14个土地使用权证(证载面积合计为1136.87亩),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为信产投资。

  因历史期间的土地征用、返还农村集体土地等原因,南海种禽公司“种鸡场”土地被各级相关单位统筹使用,现南海种禽公司实际占用土地约为1136.87亩,也即信产投资办理的前述14个土地使用权证证载面积。

  由于历史原因及其它多方面主客观原因,原协议下约定的大部分补偿未能落实,导致土地移交及“种鸡场”搬迁等工作被搁置。南海种禽公司仍在“种鸡场”地块开展生产经营业务至今。

  (四)其他

  本次收储土地及地上附属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9月25日,南海种禽公司、广弘食品集团与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甲方: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

  丙方: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

  丁方: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二)收储土地补偿方案

  1、补偿原则

  本协议下的补偿工作遵循“全面收购,现金补偿,总部保留”的原则。

  2、补偿方式

  (1)鉴于直接采取现金加土地的方案难以实施,各方同意,本协议下对乙方采取货币补偿和保留总部相结合的方式,即:乙方在用1136.87亩土地由甲方全部收储,甲方全部用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但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协助乙方自负费用在收储土地范围内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合法取得约100亩土地(毛地)用于总部重建。

  (2)本协议下乙方在用1136.87亩土地的货币补偿金额以乙、丙双方共同委托的中联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和依据,并由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乙方。

  3、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

  (1)在中联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基础上,四方确认,本协议下1136.87亩土地对应的货币补偿总额为人民币871,539,721元(大写:人民币捌亿柒仟壹佰伍拾叁万玖仟柒佰贰拾壹元整)。

  (2)付款时间及其安排:

  本协议下甲方应付乙方的货币补偿总额分三期支付:

  ①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支付货币补偿总额的50%【即人民币435,769,860.5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叁仟伍佰柒拾陆万玖仟捌佰陆拾元伍角整)】作为首期补偿款。

  ②丙方协助乙方办妥了总部工程的验收手续后【60】日内,甲方支付货币补偿总额的30%【即人民币261,461,916.3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陆仟壹佰肆拾陆万壹仟玖佰壹拾陆元叁角整)】作为第二期补偿款。

  ③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第二期地块的清理、移除及交地工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60】日内支付剩余20%的货币补偿总额【即人民币174,307,944.2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肆佰叁拾万柒仟玖佰肆拾肆元贰角整)】作为第三期补偿款。

  4、乙方总部用地及其重建

  (1)根据“总部保留”的原则,乙方有意在1136.87亩土地上获得约100亩土地(大体位置位于北部地块内),用作总部重建。丙方同意配合乙方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该总部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对该意向地块的建设及进度应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2)丙方应为乙方总部用地重建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协助乙方办理规划、报建、消防、环保、施工、验收、登记等所有相关法律手续,保障乙方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3)取得土地的价款、总部重建过程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其它重要事项

  丙方已于2019年12月31日依据乙丙双方签署的《意向书》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鉴于本协议的签订,乙方需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首期补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款项(无息)退还至丙方以下指定银行账号。

  (三)搬迁方案

  1、搬迁方式及期限

  各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用1136.87亩土地采取在原地分期清理、移除和交付的方式分阶段实施搬迁,尽可能最大程度地降低搬迁工作可能对乙方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本协议下的搬迁工作分【两】期进行,计划在2023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

  2、初步搬迁计划与安排

  (1)本协议生效且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了首期补偿款后【30】天内,乙方完成第一期土地,即北部地块的清理、移除等有关工作并将土地交付甲方、丙方。第一期土地的基本情况为:面积347,320.99平方米(折合约520.98亩)。

  (2)丙方协助乙方办妥了乙方总部工程的验收手续,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了第二期补偿款后【60】天内,乙方完成第二期土地,即南部地块及乙方在用1136.87亩土地以外已被各级相关单位统筹使用但尚未移交部分土地的清理、移除等有关工作并将土地交付甲方、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第二期土地南部地块的基本情况为:面积410,595.95平方米(折合约615.89亩)。

  各方另行协商形成的搬迁计划与实施方案,经各方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交地要求

  本协议下乙方完成清理、移除等有关工作,并按《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附着物数量及交接时的附着物状况向甲方、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交付土地(清理、移除范围和要求由乙方和丙方另行书面确认)。

  本协议下凡是已给予补偿的财物,尚未移交给甲方的,乙方应妥善保管,并按期移交给甲方、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如非因可归责于甲方、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的原因,乙方逾期办理移交手续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接管地上附着物并处理地块范围内财物,乙方因此遭受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负,且乙方仍需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的原因造成未能按约完成移交手续的,视同乙方已按约完成交地等所有约定义务,甲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支付补偿款等约定义务,否则亦需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丁方权益补偿及义务

  1、依照《终止协议书》的约定,丁方根据《终止协议书》所获的120亩土地对应的权益补偿,依照中联评估公司出具的前述《评估报告》,以1136.87亩土地评估价的亩均单价【单纯土地的评估价,不含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施设备、青苗等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补偿等评估价】为补偿单价计算,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由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丁方。

  2、在中联评估公司出具的前述《评估报告》基础上,甲方和丁方确认,前述权益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80,800,384元(大写:人民币捌仟零捌拾万零叁佰捌拾肆元整)。

  3、付款时间及其安排:

  前述权益补偿款分三期支付:

  (1)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支付前述权益补偿款总额的50%【即人民币40,400,192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肆拾万零壹佰玖拾贰元整)】作为首期权益补偿款。

  (2)乙方办妥了总部工程的验收手续后【60】日内,甲方支付前述权益补偿款总额的30%【即人民币24,240,115.2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肆万零壹佰壹拾伍元贰角整)】作为第二期权益补偿款。

  (3)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第二期地块的清理、移除及交地工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60】日内支付剩余20%的前述权益补偿款总额【即人民币16,160,076.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壹拾陆万零柒拾陆元捌角整)】作为第三期权益补偿款。

  4、丁方负责督促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搬迁工作,否则,丁方应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如后续任何第三方就丁方权益及其在本协议下所获补偿提出任何主张或异议的,均由丁方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丁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对协议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完成各方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后,南海种禽公司将在收储土地范围内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合法取得约100亩土地(毛地)用于南海种禽公司总部重建,并将借本次收储补偿之契机,进行转型升级,南海种禽公司总部将转变为以生物育种研发为主要功能的总部基地,在人员方面拟进行精简,优化结构。南海种禽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解决员工安置问题。

  2、南海种禽公司所得补偿款项,将部分投入到南海种禽公司总部基地的地块获取及建设中,同时也将加大对南海种禽公司其他养殖基地的改建、扩建,以进一步提高南海种禽公司整体经营业务,提质增效。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事项是根据佛山市土地收储有关政策,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优化区域布局,同时支持、促进南海种禽公司转型升级,推进其建设高起点、高标准的集企业总部、生物育种研发、统筹集中采购、统一销售结算、研发技术服务、国鸡文化推广等为一体的现代化专业生物育种公司总部。经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会商、谈判,各方均希望合法合规地推进本收储补偿项目,并依法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最终达成一致的共识。

  南海种禽公司2019年度合计销售收入14,051万元,占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合并营业收入的4.65%。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收储补偿事项预计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着手研究该公司产业布局调整方案,并与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协商具体搬迁计划与实施方案,如有涉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协议约定,收储补偿款项将分期到账,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土地收储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及收储补偿款项到账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预计补偿款到账将对公司当年的财务指标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数据最终以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政府收储事宜,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收储补偿价以评估数为依据,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八、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由于履行期较长,受法规政策调整、城市规划变更、履约能力、市场价格以及不可抗力等方面因素影响,协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目录

  1、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终止协议书》

  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

  4、《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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