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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8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499,6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2%,其中,因2019年业绩未达标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9,800股,回购价格为6.578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除此之外,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49,800 股,回购价格为 6.578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6,619,790.41元。

  回购资金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4,166,000股变更为481,666,400股,注册资本由484,166,000元变更为481,666,4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8号

  2、申报时间:自2020年9月25日起45天内,工作日内(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马胜楠

  4、联系电话:010-67862500

  5、传真号码:010-67862501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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