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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2证券简称:比音勒芬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8113债券简称:比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公司总部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9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其中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0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8113         债券简称:比音转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公司总部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由监事会主席史民强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置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2证券简称:比音勒芬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28113债券简称:比音转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将不再继续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0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7,9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3,876,9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77,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0日全部到账,并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 G1400215053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8,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0,270,660.38元(不含税金额)后净筹得人民币678,729,339.6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9日全部到账,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4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其中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资料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将在未来持续关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督导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0-072

  债券代码:128113         债券简称:比音转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297,005.1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38号”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8,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0,270,660.38元(不含税金额)后净筹得人民币678,729,339.6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9日全部到账,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410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8月1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826,344.7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截至2020年8月1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470,660.3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297,005.1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826,344.79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2,470,660.38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置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置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9月25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审核字GD—280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2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8113债券简称:比音转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华兴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已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中兴华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其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做了沟通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084343026U

  (3)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5)成立日期:2013年12月9日

  (6)经营范围:审查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历史沿革:华兴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8)业务资质:华兴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9)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0)华兴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拥有合伙人33名、注册会计师252名(较上年增加35名)、从业人员总数500余名,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0余人。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业务收入18,438.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19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233.72万元。2019年度为包括36家上市公司在内的652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华兴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华兴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小军,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再融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上述拟签字会计师未有兼职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岑嘉文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岑嘉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8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华兴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华兴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和其他业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小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岑嘉文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任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华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本次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兴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该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该事项已经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6、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28113          债券简称:比音转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0年10月14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0年9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10月13日17:00前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3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邮编:511442,传真:020-39958289。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

  电话号码:020-39952666;传真号码:020-39958289;

  电子邮箱:investor@biemlf.com

  5.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2”,投票简称为“比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0年10月9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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