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票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即2020年9月21日)起不超过3个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74)。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0年9月2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3.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2%,最高成交价为7.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29.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8,883,770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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