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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0月,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全资子公司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与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地质集团”)、 重庆陆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陆洋”)、巴基斯坦SARWAR&COMPANY (PVT) LIMITED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巴基斯坦LAWI水电站项目(以下简称“LAWI项目”)。业主要求联合体开具项目履约保函,且只接受一对一开立。由于当时地质集团和重庆陆洋未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为推进项目实施,经协商及川仪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2015年11月5日,进出口公司在重庆银行开具了LAWI项目履约保函1,628.88万美元,其中为地质集团开具金额697.33万美元(以下简称“重庆银行LAWI项目履约保函”),同时双方约定了相应的风险保障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川仪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

  近日,进出口公司收到地质集团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具的以进出口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金额不超过4,931.8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函作为上述重庆银行LAWI项目履约保函的反担保,保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0日。鉴于地质集团对进出口公司已开具上述履约保函且该保函的担保形式优于双方约定的原保障措施,经协商一致,同意对原保障措施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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