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山金陵大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浩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郑海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3属一般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晴晴、从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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