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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景亮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要审议的议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李辉先生、李金宝先生及独立董事王波先生因在外地出差,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刘洪先生、温太祥先生因在外地出差,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获得了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恰、时玉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上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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