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133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7,147,918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88.44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750,464.69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7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生猪养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9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生猪养殖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预计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80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高风险投资行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2020年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阅读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相关材料后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72号】;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132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86,615.13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共计186,615.13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1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177,147,918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88.44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750,464.69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7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为使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之前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资金39,092.22万元,截至2020年9月18日止,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资金237,096.22万元,上述董事会召开后可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186,545.57万元,明细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524.95万元,截至2020年9月18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本次发行相关的部分律师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9.56万元,本次拟置换69.56万元。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9月1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0)第0696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实施

  公司已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

  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86,615.13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共计186,615.13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于2020年9月28日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阅读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以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认为: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共计186,615.13万元。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1日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0)第0696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截止2020年9月18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招商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6、《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72号】;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131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监事杨芳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之前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39,092.22万元,截至2020年9月18日止,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37,096.22万元,上述董事会召开后可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186,545.57万元;截至2020年9月18日止,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为69.56万元。公司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共计186,615.13万元人民币。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并表示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7,147,918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88.44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750,464.69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7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生猪养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9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生猪养殖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预计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8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事项已同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并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130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之前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39,092.22万元,截至2020年9月18日止,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37,096.22万元,上述董事会召开后可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186,545.57万元;截至2020年9月18日止,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为69.56万元。公司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共计186,615.13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7,147,918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88.44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750,464.69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7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生猪养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9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生猪养殖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预计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8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张明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为了更加坚定推进“做大养猪”等各项公司业务战略的落地,加大力度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会运行方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选举张明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执行董事长简历

  张明贵先生简历

  张明贵,男,出生于1982年8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获会计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新希望集团地产事业部总裁、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总裁、董事、新希望集团四川总部董事长、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同时担任川商总会秘书长、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张明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