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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临2020-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董事审阅。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控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之议案。

  (1)批准中远海控作为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待偿还本金余额不超过200亿元。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批准中远海控作为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公司债券,注册额度为100亿元。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组织实施具体发行工作,同意经营管理层为董事会授权人士,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可行使有关授权,授权在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有效期内或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中远海控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4)。

  2、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之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同时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订了《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审议并批准了关于中远海控高管调整之议案。

  接受姚尔欣先生因退休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批准叶建平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即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批准叶建平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5)。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远海控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临2020-044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及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审议通过了中远海控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之议案,中远海控拟于近期申请注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并择机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带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投资支出等。

  一、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方案

  1. 发行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市场:中国银行间市场;

  3. 注册额度:按规定可不设置注册额度;

  4. 发行规模:待偿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人民币200亿元);

  5. 发行品种:注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具体发行品种拟于发行阶段确定;

  6. 债券期限:不超过十年(含十年,永续票据不受此限制),相关品种的期限将根据监管要求、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7.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8. 发行方式:簿记建档,面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由公司聘请合格的金融机构承销;

  9.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10.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带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投资支出等;

  11. 决议有效期:关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取得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4个月届满日止。

  二、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方案

  1. 发行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3. 注册额度:人民币100亿元;

  4.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人民币100亿元);

  5. 发行品种:注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扶贫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等,具体发行品种拟于发行阶段确定;

  6. 债券期限:不超过十年(含十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相关品种的期限将根据监管要求、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7.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利率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8. 发行方式:簿记建档,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由公司聘请合格的金融机构承销;

  9.发行对象: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10.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带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投资支出等;

  11. 决议有效期: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之日起24个月届满日止。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审批范围内,可依据适用法律、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决定、办理以下事项:

  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利率或其他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等增信机制、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或回售等特别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 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发行的审批事项,办理注册、发行、债权债务登记、交易流通、还本付息等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修改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披露文件)和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公司资金债务情况、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同意经营管理层为董事会授权人士,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经营管理层可行使上述授权,以上授权在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有效期内或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债券发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并经有权机关注册后方可进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债券发行事宜能否获得批准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证券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临2020-04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姚尔欣先生的辞呈,姚尔欣先生因退退休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本人辞任相关的事宜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接受姚尔欣先生的辞呈,即日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姚尔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经审议通过,批准叶建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即日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叶先生简历后附。

  特此公告。

  附:叶建平先生简历

  叶建平先生,56岁,现任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外航运”)营运总裁,行政总裁办公室、企业人力资源部、企业运营部、货运调度中心、船队管理部及全球区域管理部董事。叶先生自二零一八年起担任东方海外航运董事,并于二零一五年开始担任东方海外航运执行委员会之成员,历任亚洲—欧洲航线贸易部门董事、亚洲区内航线贸易部董事及东方海外物流行政总裁。叶先生毕业于立信会计学院(现称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专业,并获奥克拉荷马城市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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