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9月24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提名陈学敏先生、卢现友先生、夏勇强先生、刘景麟先生、郑相康先生、章吉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贺志勇先生、林志伟先生、宋顺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津贴的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提议,拟定公司第四届董事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其所在岗位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单独享受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
(3)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
上述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为公司工作的实际支出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董事人员津贴标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履职之日起开始执行。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0月19日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72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的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监事会推举,现提名谢志锐先生、黄曼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黄镇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津贴的方案》
公司监事会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公司第四届监事津贴方案如下:
(1)职工代表监事按其所在岗位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单独享受监事津贴; (2)外部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
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为公司工作的实际支出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监事人员津贴标准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相关监事履职之日起开始执行。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公司不存在有表决权的监事,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的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依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结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如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学敏先生、卢现友先生、夏勇强先生、刘景麟先生、郑相康先生、章吉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
贺志勇先生、林志伟先生、宋顺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自其收到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方能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进行。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的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监事会推举,现提名谢志锐先生、黄曼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2、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镇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说明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学敏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冶金系,硕士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精细化工专业。1988年8月至1992年6月,于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工作。1992年7月,进入新星化工工作,1992年8月-1999年6月,历任公司销售总监、技术总监,199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常务)董事,沃立美生命科学实验室(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卢现友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师,1994年1月至2001年7月先后担任深圳新茂林怀表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01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监事、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夏勇强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年5月至1995年8月,于华泰胶粘带(香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1995年9月至1998年,于瑞昌(香港)停车场设备仪器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管理工作;1998年3月至2000年12月,于正大新秀丽箱包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现任公司销售总监、董事兼副总经理,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景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2月至2002年2月于江西润田天然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2年2月至2005年5月于深圳市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05年5月至2006年7月任深圳国泰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6年7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创思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曾担任深圳市富莱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监事,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普瑞科技(全南)有限公司监事。
郑相康先生:1955年出生,香港永久居民,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市场管理专业。1990年至1992年,任加拿大铝业公司(冶金与化学)有限公司(Alcan Smelters&Chemicals Limited)售后服务经理;1992年至1995年,任加拿大铝业公司(Alcan Aluminium Limited)亚太地区市场推广经理;1995年至1998年,任加拿大铝业公司日经中国有限公司(Alcan Nikkei China Limited)市场营销经理;1998年至今,任联领金属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惠州市岩领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章吉林先生: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7年毕业于江西冶金学院选矿工程专业,2004年获得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1987-2013年,在中国有色金属标准研究所、北京安泰科信息开发有限公司、有色传媒中心工作,先后担任北京安泰科信息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世界中国金属》、《中国金属通报》三刊副总编,获国家标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部级)一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三项。2014年至今,在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工作,任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多次参加铜、铝合金各种新应用项目的鉴定评价工作,并参与策划组织铜、铝加工材在交通、建筑、电力等领域大型应用推广活动;应邀相继在中国铝加工国际论坛,中国铜、铝加工产业链峰会及中国铝加工产业年度大会等大型会议上发表演讲十多场;组织、参与全国及地方铝加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及战略研究项目十多项;组织编写《铝合金的应用开发》丛书;是国家发改委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及项目评审专家、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制造业单项冠军评审专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顺方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信阳师范学院,法学学士,执业律师。2002年至2010年,任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10年至2011年,任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11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3月至今,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林志伟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汕头大学,研究生毕业于深圳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澳洲西悉尼大学联合培养会计学博士;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监管政策等博士后研究工作。2014年6月至今任教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目前担任深圳大学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系副主任职务。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广州九恒条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贺志勇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1993年至2003年,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二级支行科员、科长、支行行长;2003年至2016年,任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支行行长,分行部门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深圳市亿珲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6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布谷天阙基金管理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4月至今担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2020年7月,担任潮州市瀛洲布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担任茅恒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志锐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1年毕业于广东司法学院,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5年任职于广东郁南县司法局;曾担任广东桃园律师事务所主任,目前为广东枫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曼女士:1960年出生,香港永久居民,于澳门城市大学就读计算机与商业数学课程,获得理学士学位。曾于加拿大铝业有限公司工作多年,历任业务经理,销售管理经理及高级商务经理,拥有超过30年海外、国内铝行业的市场发展,营运及管理经验。目前为联领金属有限公司董事、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镇怀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至1998年于佛山粤海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1998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主要负责销售跟单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镇怀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黄镇怀先生的简历如下:
黄镇怀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至1998年于佛山粤海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1998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主要负责销售跟单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1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19日
至2020年10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3、股东或代理人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资料需于2020年10月16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传真号码:0755-29891364
联 系 人:周 志
电子邮箱:ir@stalloy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0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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