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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87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转股代码:191541          转股简称:荣晟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陈雄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81,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9%。监事陆祥根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5,045,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通过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送股、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陈雄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724,44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陆祥根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724,44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亦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主体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雄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3,723,848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63,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陆祥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3,723,7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8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0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了陈雄伟先生和陆祥根先生分别提交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为通过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送股、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公司减持前和减持后总股本按照以最近公告日(2020年7月2日)披露的总股本248,296,900股计算。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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