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0-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璐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周璐女士、王允贵先生、林萌先生、赵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玉普先生、沈八中先生、饶艳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玉普先生自2017年1月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吴玉普先生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月4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玉普先生、饶艳超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沈八中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并及时披露。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新一届董事就任后,公司非独立董事刘懿静女士、独立董事刘力先生和冯科先生将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在公司任职。刘懿静女士、刘力先生和冯科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懿静女士、刘力先生和冯科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修订后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璐女士简历

  周璐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西兰梅西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坤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坤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中泰创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海晟融(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允贵先生简历

  王允贵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司长、中植集团常务副总裁,现任中植集团首席经济学家。

  王允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允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林萌先生简历

  林萌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本科学历。曾就职于肇庆市智能仪表厂、肇庆市城建机械厂、深圳市南航天传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瑞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四川经略长丰半导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林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706,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赵聪先生简历

  赵聪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硕士。曾任朗讯科技贝尔实验室高级研究员、爱立信商业咨询部高级咨询经理、中植企业集团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中海晟融(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行研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赢保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宇顺天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宇顺天合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赵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玉普先生

  吴玉普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为军人,自1972年起至1993年,历任38军高炮团班长、书记、宣传干事、干部干事、干部股长、政治教导员、党委书记,38军坦克6师政治教导员、党委书记、主任、团常委纪委书记。转业后,自1993年起至2014年,曾任中华医学会党办主任,中华医学会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中华医学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4年至今,任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自2017年1月5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玉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玉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沈八中先生

  沈八中先生,1959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后学历。1999年11月至2017年在美国博通公司任职,为美国博通公司杰出工程师、技术总监。现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通信领域中的信息论、信道编码、信源编码和调制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工作,参与了众多世界标准的制定,拥有众多美国专利。

  沈八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八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饶艳超女士

  饶艳超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曾任南昌大学经济系教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05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同时担任上市公司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790)、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68)、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15)的独立董事。

  饶艳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饶艳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朱谷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谷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朱谷佳女士、吴晓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朱谷佳女士简历

  朱谷佳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现于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兼任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21)董事、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207)董事、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7年1月5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朱谷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谷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吴晓丽女士简历

  吴晓丽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士,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轨道销售总监、凯信迪安通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大区销售总监。自2016年4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16年11月24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2017年1月5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吴晓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晓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第2次职工代表大会。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在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职工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刘芷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芷然女士将与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芷然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36)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69)证券事务代表,自2016年6月2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17年1月5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芷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芷然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0月15日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5日(周四)下午14:30开始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9日(周五)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13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周璐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王允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林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赵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吴玉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沈八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饶艳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朱谷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吴晓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议案2、议案3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⑴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⑵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2020年10月14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2(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4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1302宇顺电子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2。

  4、会议联系方式

  ⑴会议联系人:胡九成、刘芷然

  ⑵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⑶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⑷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⑸联系邮箱:ysdz@szsuccess.com.cn

  5、注意事项:

  ⑴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办理参会手续。

  ⑶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89”,投票简称为“宇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⑴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⑵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委托人)现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股(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