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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65%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6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瑞鸿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鸿锂业”)、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以及周发章、泰州兴港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就到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沈平、李华杰签订了《关于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智航新能源65%的股权以47,4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瑞鸿锂业,《股权转让协议》对瑞鸿锂业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具体时间进行了约定。瑞鸿锂业因资金筹措不及预期,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并作出了相应付款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1日、7日7日、8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关于出售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关于出售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关于出售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瑞鸿锂业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瑞鸿锂业因资金筹措不及预期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期间公司数次函告瑞鸿锂业、周发章、泰州兴港投资有限公司,要求其尽快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近期公司正在督促受让方加大付款力度、增加足额资产抵押担保等措施以确保交易的顺利完成,目前正在沟通协商中,公司将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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