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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吸收合并 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0-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7月3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通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前述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和自查范围

  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公司披露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之日(2019年5月13日)起至公司披露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之日(2020年7月20日)止。本次自查范围包括:知悉本次交易终止情况的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知情人员、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有关知情人员、中介机构及有关知情人员,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二、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自查期间内,本次自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及人员存在以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张士云女士对上述买卖情况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上述买入及卖出共达电声二级市场流通股票的行为是本人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定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共达电声吸收合并万魔声学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拟终止等相关信息。”

  

  黄学良先生对上述买卖情况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上述买入及卖出共达电声二级市场流通股票的行为是本人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定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共达电声吸收合并万魔声学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拟终止等相关信息。”

  

  张勇先生对上述买卖情况出具说明如下:

  “上述买卖共达电声股票的行为是本人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其中,就本人在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多次买入共达电声股票的行为,本人系根据自身判断,认为彼时在市场普涨行情下,无线耳机板块共达电声处于低位,有一定的补偿预期,因此做出上述投资行为。

  本人在7月7日、7月16日和7月17日将大部份共达电声股票卖出,系因市场出现调整,出于控制成本风险考虑,本人决定将其卖出。此次买卖行为并非通过利用内幕消息牟利,且本人于2020年7月19日下午接到电话通知终止重组一事,本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共达电声吸收合并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露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共达电声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情形。”

  

  杨志勇先生对上述买卖情况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经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达电声”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本人的股票账户一直由家属代为管理,本人股票账户在自查期间对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由其操作,系本人家属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公开信息及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做出的投资决策。此外,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7月形成,本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与前述内幕信息的形成相隔超过半年,且此期间共达电声吸收合并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历经变更中介机构等重要事件,因此本人及本人家属不知晓本次交易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共达电声股票的情形。”

  

  张卫东先生对上述买卖情况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严格遵守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短线买卖共达电声股票系完全依据自身判断,认为大科技细分的无线耳机板块共达电声是市场热点,具有一定的短线操作空间,因此作出上述个人投资行为。此次交易行为并非通过利用内幕消息牟利。”

  

  李振祥先生对上述买卖情况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上述买卖共达电声股票的行为是本人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人在买卖股票前,并未知悉共达电声吸收合并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露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共达电声股票。”

  

  李聪先生对上述买卖情况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上述买卖共达电声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于2020年6月24日、7月7日将持有的共达电声股票全部卖出,系因市场出现调整,为控制成本,在市场趋势良好的情况下决定将其卖出。本人在买卖共达电声股票前,从未知悉共达电声吸收合并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露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共达电声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王颖康女士对上述买卖情况出具说明如下:

  “上述买卖共达电声股票的行为是本人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认为彼时在市场普涨行情下,无线耳机板块共达电声处于低位,有一定的补偿预期,遂买入共达电声股票。后因市场出现调整,为控制成本,在市场上趋势良好的情况下决定将其卖出。

  本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从未参与共达电声吸收合并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筹划及推进工作,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露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共达电声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情形。”

  

  邓雨女士对上述买卖情况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上述买卖共达电声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在买卖共达电声股票前,从未知悉共达电声吸收合并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共达电声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自查结论

  根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报告》、相关人员出具的说明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共达电声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经审慎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共达电声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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