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薛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前,由公司董事长阚友钢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薛鹏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后,聘任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近日,薛鹏先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34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薛鹏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起正式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薛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71-65650056
传真:0871-65739748-1050
电子邮箱:peng.xue@easy-visible.com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8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本议案关联董事阚友钢先生、吴江先生、邵凌先生、丁加毅先生、冷天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9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提供4.50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利率按3.85%/年执行,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至2021年9月29日(可提前还款),公司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上述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支持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提供4.50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一、本次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提供4.50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利率按3.85%/年执行,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至2021年9月29日(可提前还款),公司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上述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
(二)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云南工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79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4%;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2,040,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6,836,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云南工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接受云南工投集团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上述规定,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9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无需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73637348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德刚
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顺通大道50号
注册资本:64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各类产业和行业的投融资业务、资产经营、企业购并、股权交易、国有资产的委托理财和国有资产的委托处置;国内及国际贸易;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工投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3,447,666.62万元,净资产为1,295,641.58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175,708.68万元,利润总额为23,415.31万元,净利润为11,659.06万元。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云南工投集团以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通过本次财务资助,补充公司资金,有助于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阚友钢先生、吴江先生、邵凌先生、丁加毅先生、冷天晴先生回避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董事会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云南工投集团以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无需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提供4.50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利率为3.85%/年,定价公允、合理,无需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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