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尚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尚颖女士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在辞去该职务后,尚颖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尚颖女士的辞职申请在公司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选举出新任监事前,尚颖女士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第四次会议,同意补选刘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其任期自公司本次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时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宜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监事会的运作和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及监事会对尚颖女士在任职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O年九月二十九日

  简历:

  刘伟女士,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财务管理中心财务部副经理、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科学历。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刘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