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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杰美特”)2020年9月30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由谌建平先生、黄新先生、杨美华女士、熊敏先生、张玉辉先生、周波先生六位非独立董事与钱荣女士、戴伟辉先生、刘胜洪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30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龙华区宝能科技园6栋B座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2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谌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谌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1) 选举谌建平先生、黄新先生、戴伟辉先生(独立董事)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谌建平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 选举刘胜洪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钱荣女士(独立董事)、谌建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胜洪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 选举钱荣女士(独立董事)、杨美华女士、戴伟辉先生(独立董事)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钱荣女士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 选举戴伟辉先生(独立董事)、黄新先生、刘胜洪先生(独立董事)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戴伟辉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美华女士、熊敏先生、周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周波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36993151

  传真:0755-36993152

  电子邮箱:jmt@jamepda.com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宝能科技园6栋B座19楼E单元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德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羽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张羽晗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36993151

  传真:0755-36993152

  电子邮箱:zhangyuhan@jamepda.com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宝能科技园6栋B座19楼E单元

  8、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波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黄新先生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权总经理黄新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东兴证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个人简历

  一、 董事会成员简历

  1、谌建平,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深圳市佳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生活汇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5月创办杰美特有限,2009年4月至2013年3月担任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3月至今担任集团董事长,负责集团业务和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建设等全方面领导工作。

  截至2020年9月30日,谌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523,009股,持股比例为35.56%,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谌建平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美华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谌建平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黄新,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杰美特创始人之一。曾任深圳市索菱实业有限公司品管部品质经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工程师、顺年饰物(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工程大学客座教授。2006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等职。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事,2015年7月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2017年6月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龙舞华章计划A类人才,2017年当选为深圳市龙华区第一届人大代表。

  截至2020年9月30日,黄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74,336股,持股比例为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3、杨美华,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杰美特创始人之一。201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2020年9月30日,杨美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174,336股,持股比例为11.8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美华女士与公司董事长谌建平先生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杨美华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戴伟辉,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神经管理与神经工程分会主任委员、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神经经济与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上海分部执行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协同计算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品牌促进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留美分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截至2020年9月30日,戴伟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5、刘胜洪,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中瑞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深圳市厚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合伙人、所长,深圳市永安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合伙人、副所长。现任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合伙人、副所长,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0年9月30日,刘胜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6、钱荣,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深圳大学法律系硕士,曾任徽商壹号(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徽商贰号(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徽商叁号(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广东森阳银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菱亚能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0年9月30日,钱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熊敏,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中山市格美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东莞市江森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1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制造中心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2020年9月30日,熊敏先生间接持有公司758,718股份,持股比例为0.592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周波,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达丽声电子有限公司外贸商务、深圳市三诺电子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湖南兴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隶源基首饰(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8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中心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0年9月30日,周波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34股,持股比例为0.117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3、朱德颜,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会计师。曾任深圳市德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深圳市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成本会计、瑞华相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科长,2011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成本主管、成本经理、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朱德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34股,持股比例为0.117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 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1、张羽晗,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康贝童车玩具有限公司总账会计、绵阳宏森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深圳市皇嘉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深圳汇聚盈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0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证券助理、证券专员等职,现任公司证券专员。

  截至2020年9月30日,张羽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王波,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中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深圳市龙胜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尚德培训机构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科高级讲师,深圳市华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业务财务经理。2018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中心高级经理、体系流程经理,现任体系流程经理。

  截至2020年9月30日,王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9月30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刘琳女士、刘述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9月1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易青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6)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30日下午在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祥路清湖工业园宝能科技园6栋B座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刘述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刘述卫先生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核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刘述卫个人简历

  刘述卫,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加入杰美特,先后担任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资讯部职员、信息技术中心经理。现任公司信息技术中心经理。

  截至本9月30日,刘述卫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697股,持股比例0.047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 2020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黄新先生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组织财务中心及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 决议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 投资对象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类公司等合作方进行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产品投资,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借款。

  5、 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黄新先生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组织财务中心及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6、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投资对象进行投资理财,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投资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择机购买相关投资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投资台账,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汇报总经理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0 年 9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黄新先生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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