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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0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的有关情况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计划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645,093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2.5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有关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关彦斌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现已届满,截至公告日,关彦斌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39,951股,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发前原始股。

  关彦斌先生于2017年7月13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关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葵花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有所增加;关彦斌先生于2018年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向其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控股股东葵花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股份2,216万股,本次股份转让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发生变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7年7月13日至今,关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葵花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742,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5%(其中,葵花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 关彦斌先生此次减持股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3.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在承诺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后依然生效。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限售期满后两年内,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本人名下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中,关彦斌先生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承诺。

  4.本次减持后,关彦斌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备查文件:

  关彦斌先生出具的书面告知文件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9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回购事项概述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则要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并披露《回购报告书》。

  有关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 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34,8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最高成交价15.79元/股,最低成交价14.14元/股,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既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累计支付的自有资金总额为4,090.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方式、回购数量、回购交易的委托时段、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2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673,52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168,381股)。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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