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或“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凯赛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166.819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已于2020年6月5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7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39号文注册同意。
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7,501.3778万股增加至41,668.1976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501.3778万元增加至41,668.1976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涉及的上市情况、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与公司治理相关的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章程(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该《章程(草案)》自公司股票上市后正式生效。
鉴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 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公司拟对《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10 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5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赛生物”)于 2020年10 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68,198股,发行价格为133.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56,062.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8,062.7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7,999.38万元。2020年8月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6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8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 年10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含 3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凯赛生物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10 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赛生物”)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7.6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68,1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133.4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56,062.1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06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3-6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8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如实际募集资金多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多余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安排;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依法自筹资金予以补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及相关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8月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007.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0]3-519 号”《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出具了《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 3-519 号)。该项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7.6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0]3-519 号”《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凯赛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凯赛生物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凯赛生物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并经凯赛生物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凯赛生物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凯赛生物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519号);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10 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7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1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0 年8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68,19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6,062.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062.7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6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8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8,108.3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6%。最近12个月,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的情况,因此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程序
2020年10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10 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9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和2020年10月22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张冰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法学学士,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研究员。1999年7月至2002年3月任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4月至2005年10月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合伙人;2005年11月至2012年3月任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4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2016年11月至今任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张冰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对《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形成对核心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6日13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10月26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裙楼215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0年10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10月21日和2020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所提交的上述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个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5幢
联系人:臧慧卿
邮编:201203
电话: 021-50801916
传真:021-5080138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冰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张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0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裙楼215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6日
至2020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张冰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2020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材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请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委托代理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9:3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5幢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0年10月21日17:00时)。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5幢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01203
电话:021-50801916
传真:021-50801386
联系人:臧慧卿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2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10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 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iucai Liu(刘修才)主持,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 年8 月 7 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007.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6%,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尽快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公司拟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合作,共同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投资打造“山西合成生物产业生态园区”。
为保证投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修订、补充、签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10 月26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10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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