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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93

  债券代码:113525          债券简称:台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25          转股简称:台华转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止2020年9月30日,累计共有61,037,000元“台华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7,600,93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99146%;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止2020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471,963,000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8.54841%。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7号)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5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3,300万元,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号文同意,公司53,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台华转债”,债券代码“113525”。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台华转债”自2019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代码“191525”,初始转股价格为11.56元/股。

  2019年6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11.56元/股调整为8.11元/股;2020年6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8.11元/股调整为8.03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台华转债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61,004,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596,86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99093%。截至2020年9月30日,累计共有61,037,000元“台华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7,600,93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99146%。

  截至2020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471,963,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8.54841%。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2020年9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25,554,188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3703555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9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8月3日、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个月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0年9月底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258,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2%,购买的最高价为9.36元/股,最低价为9.0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0,020,657.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258,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2%,购买的最高价为9.36元/股,最低价为9.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020,657.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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