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76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额赎回2015年非公开发行145亿元优先股的议案》,现将赎回事项提示如下:
一、 赎回规模
公司于2015年8月、10月分别发行90亿元(第一期)和55亿元(第二期)优先股,金额总计145亿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拟全额赎回已发行的1.45亿股优先股,涉及票面金额合计145亿元。
二、 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赎回的价格为优先股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股息。
三、 赎回时间
第一期优先股赎回:2020年第一期优先股固定股息发放日,即2020年8月26日,第一期优先股赎回已于2020年8月26日完成。
第二期优先股赎回:2020年第二期优先股固定股息发放日,即2020年10月16日。
四、 付款时间及方法
第一期优先股: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股)和2019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5日持有期间的固定股息,该事项已于2020年8月26日完成。
第二期优先股: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股)和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持有期间的固定股息。
五、 赎回程序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方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全权处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2020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额赎回2015年非公开发行145亿元优先股的议案》,同意本次赎回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77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优先股2020年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17
● 优先股简称:中交优2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70元(含税)
● 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5日
● 除息日:2020年10月15日
● 股息发放日:2020年10月16日
● 本次股息派发范围仅限于第二期优先股股东,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15年10月28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发行情况报告书》以及于2015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挂牌转让公告》。
本公司第二期优先股(“中交优2”,代码360017)股息派发方案已于2020年7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 计息期间: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
2. 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5日
3. 除息日:2020年10月15日
4. 股息发放日:2020年10月16日
5. 发放对象:截至2020年10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第二期优先股股东。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15年10月28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发行情况报告书》以及于2015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挂牌转让公告》。
6. 发放金额:以第二期优先股发行量0.55亿股为基数,按照4.70%的票面股息率,向全体优先股股东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7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58,500,000元(含税)。
7. 扣税情况:对于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由其自行申报缴纳股息所得税,公司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70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第二期优先股派息方式
公司第二期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公司直接发放。
三、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2016562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7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第二期优先股全部赎回及摘牌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最后交易日:2020年10月14日
● 优先股赎回登记日:2020年10月15日
● 优先股停牌起始日:2020年10月15日
● 赎回优先股股份注销日:2020年10月16日
● 优先股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10月16日
公司于2015年10月完成非公开发行第二期优先股0.55亿股,2015年11月6日起公司优先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优先股代码360017,简称“中交优2”。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赎回信息如下:
一、 通过赎回优先股股票方案的程序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方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全权处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2020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额赎回2015年非公开发行145亿元优先股的议案》,同意本次赎回事项。
二、 赎回优先股方案
(一) 有关日期
优先股最后交易日:2020年10月14日
优先股赎回登记日:2020年10月15日
优先股停牌起始日:2020年10月15日
赎回优先股股份注销日:2020年10月16日
优先股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10月16日
(二) 赎回规模
公司于2015年10月发行55亿元第二期优先股,金额总计55亿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拟全额赎回已发行的0.55亿股优先股,涉及票面金额合计55亿元。
(三) 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赎回的价格为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股)加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股息(4.70元/股,含税)。
(四) 赎回时间
第二期优先股赎回:2020年第二期优先股固定股息发放日,即2020年10月16日。
三、 终止挂牌
根据公司于近日收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终止转让服务的通知》(上证函〔2020〕2167号),同意公司将已发行优先股全部完成赎回后,终止对我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提供转让服务。
根据优先股赎回计划安排,公司第二期优先股股票将于2020年10月16日起终止挂牌。
四、 其他说明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赎回款由公司自行直接发放;
(二) 本次赎回的优先股在优先股股东证券账户中直接记减,赎回后,中交优2股数为0;
(三) 如在股份记减当日,因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优先股股东所持优先股发生司法冻结或质押的情况,且账户中正常股份数量小于应计减股份数量,导致股份记减失败的,该账户持有的优先股不再参与本次赎回。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7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第二期优先股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额赎回2015年非公开发行145亿元优先股的议案》,定于2020年10月16日向第二期优先股全体股东赎回其持有的全部第二期优先股股票。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申请2020年10月15日对优先股股票(优先股代码:360017,优先股简称:中交优2)停牌,2020年10月16日对优先股股票赎回注销。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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