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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1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1,479,333,340.73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870,272.25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1,396,463,068.48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6Z0017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变更为66,666.666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0,000万股变更为66,666.6667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0-011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0年9月29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吴慧鑫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03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04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05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06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07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物流”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7,462.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22.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79,333,340.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96,463,06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6Z001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2020年10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6,172.65万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90.16万元,其中支付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754.72万元,支付审计、验资费用(不含增值税)400.94万元,支付律师费用(不含增值税)75.47万元,支付发行手续费(不含增值税)等59.03万元。

  根据以上内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6,172.65万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290.16万元,置换金额合计67,462.81万元。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7,462.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6,172.65万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290.1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7,462.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宜。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16Z0112号)。容诚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谷物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0-04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4,571.4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22.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79,333,340.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96,463,06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6Z0017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4,571.4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 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571.4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571.4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24,571.4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0-05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投资产品范围: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22.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79,333,340.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96,463,06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6Z0017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自己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 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 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 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48,9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向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8,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该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8,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此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6月1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与辽宁沈哈红谷物流联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哈红谷”)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为9,000万元(以下均不含税),其中销售物流集装箱服务1,500万元,采购堆场及铁路服务7,500万元。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新增与关联方沈哈红谷销售物流集装箱服务的关联交易额7,5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受让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港集码头”)49%股权;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对东莞港集码头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派驻分别公司董事夏国庆、李永华担任东莞港集码头董事。

  2020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5,720万元。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夏国庆先生、孙瑞先生、李永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宜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及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日常经营所需,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对于充分发挥公司的资源优势以及业务网络优势,增强公司资源的使用效率,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经公司测算,公司预计与沈哈红谷全年发生关联交易额为16,500万元。因此,公司拟新增与关联方沈哈红谷的销售物流集装箱服务的关联交易额7,500万元,关联交易总金额由9,000万元增至16,500万元。

  经公司测算,公司预计本年度与东莞港集码头发生关联交易额为8,220万元,其中采购码头服务4,600万元,采购集装箱3,500万元,提供劳务服务120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辽宁沈哈红谷物流联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辽宁沈哈红谷物流联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口华海国际物流大厦-1单元1015室

  主营业务:多式联运,订舱服务,集装箱堆存、修理、租赁、拆箱、装箱,装卸、搬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内船货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粮食经销,矿粉、钢材、煤炭(不含堆场)、焦炭(不含堆场)、饲料、化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二)、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飞

  注册资本:85,538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前路27号1号楼401室

  主营业务:投资建设多用途码头,包括集装箱码头及相关堆场,并对自建的集装箱码头及相关堆场进行管理和运营;船舶、火车、汽车的集装箱及其他货物的装卸;进出口集装箱(空、重箱)和其他货物的堆存、仓储和保管;集装箱的拆装箱业务;提供物流和集装箱管理的综合服务;经营内陆货运中转站和货物储运等业务;修箱、洗箱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项目。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新增与沈哈红谷的交易为销售物流集装箱服务及采购堆场、铁路服务,与东莞港集码头的交易为采购码头服务、采购集装箱及提供劳务服务,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均为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方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控,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7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拟不超过人民币38.00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2020年10月12日,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谷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委托理财品种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较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及投资收益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较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8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振华企业广场B座1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8日

  至2020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二)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振华企业广场B座15楼。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李涛

  (2)联系电话:021-31109911

  (3)传真:021-31109937

  (4)联系地址: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1号楼B座15楼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9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22.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79,333,340.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96,463,06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6Z001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古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含部分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甲方)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作为乙方)、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作为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马青海、刘若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0-010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于 2020 年10月12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卢宗俊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02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03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04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05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夏国庆、孙瑞、李永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06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07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0-008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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