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9日10时至2020年10月10日10时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的住房1套(房权证1242914号)面积140.73㎡,商业用房、办公房、车库(房权证0813299号)面积26739.79㎡,以及房屋1套(房权证1374902号)面积873.28㎡进行了第一次拍卖。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公司部分房产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临2020-048)。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截止拍卖结束时间,无竞买人报名参拍,本场拍卖流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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