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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0-100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

  ● 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39.125亿元(含本次)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福建”),因生产经营所需,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恒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本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名城福建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持有的住宅、商业及地下车位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名城福建作为出质人,以上述抵押物业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30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2020-035、2020-040和2020-054)。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上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二、 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俞凯,注册资本:17亿元,经营范围:综合房地产开发。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福建与恒生银行福州分行签署《贷款合同》,因生产经营所需,向恒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向恒生银行福州分行提供《保证函》,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名城福建作为抵押人,与恒生银行福州分行签署《不动产抵押合同》,以其名下持有的住宅、商业及地下车位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名城福建作为出质人,与恒生银行福州分行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上述抵押物业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1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28%。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10月13日

  报备文件:

  1、《贷款合同》、《保证函》、《不动产抵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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