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39只公募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本次修订系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而作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作出,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修订将自2020年10月14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事项

  (一)在“前言”部分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二)对“基金的投资”部分修订

  1、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以工银瑞信高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将“投资范围”修订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高质量成长主题范围内的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2、在“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描述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3、在“投资限制”中增加存托凭证投资限制,以工银瑞信高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描述如下:

  “(1)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高质量成长主题范围内的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

  (三)在“基金资产估值”部分的“估值方法”中增加存托凭证估值方法描述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进行。”

  三、托管协议的修订事项

  托管协议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条款也均已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系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而作出,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订自2020 年10月14日起生效。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根据如上修订一并修改,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