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102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苗通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王苗通先生拟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73,602,189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2020年7月13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十送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故拟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448,322,626股(约占总股本的6.00%)。
根据华通控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通控股及王苗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华通控股及王苗通先生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华通控股及王苗通先生的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华通控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王苗通先生持有的股份来源于重组配套融资。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 华通控股及王苗通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华通控股及王苗通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公司将继续关注华通控股及王苗通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 华通控股及王苗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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