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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嘉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茵投资”)、上海澄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华投资”)、上海雄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雄昱投资”)系公司员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平台,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并已于2020年7月20日上市流通。

  ● 上海嘉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澄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雄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分别更名为赣州市嘉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茵合伙”)、赣州市澄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华合伙”)、赣州市雄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雄昱合伙”)。

  一、持股平台股份说明:

  员工、在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通过持股平台持股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截至2020年10月12日收盘时,嘉茵合伙、澄华合伙、雄昱合伙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均已达到各合伙企业持股总份额的25%,但公司在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毛嘉明先生、杜甫先生、吴学民先生、邹新娥女士、廖明雄先生、张绍雄先生未在窗口期减持,未与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同比例减持且减持股份未超过其持股数量的25%,且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减持承诺。

  三、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相关股东和董监高所做的相关承诺。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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