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共有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3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D7栋2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国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44,581,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9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437,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44,144,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98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4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437,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5、经核查本次拟激励对象均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169,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0%;反对412,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77%;反对412,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169,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0%;反对388,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6%;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77%;反对38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564%;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459%。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169,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0%;反对388,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6%;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77%;反对38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564%;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45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27日审议通过了《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9月28日进行了首次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即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9月25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即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9月25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以上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买入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20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20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一: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关系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加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本公告日起将启用新的投资者关系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5号华润中心写字楼c座32层

  联系电话:020-87596583

  传真号码:020-87743715

  电子邮箱:rjtxdsh@163.com

  邮政编码:530029

  欢迎各位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