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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 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9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持有公司股份93,861,1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978%)的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825,9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0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宝信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注:以上减持价格区间为:4.17元/股-4.50元/股。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宝信投资自2019年2月26日因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7456%。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信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其剩余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宝信投资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宝信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动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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