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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0-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同向下降

  

  其中: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报告期主要产品铅精矿、锌精矿和铜精矿产量分别下降25.88%、21.75%和27.72%,铅精矿、锌精矿和铜精矿销量同比下降19.31%、29.25%和23.70%。

  2、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内有色金属行业铅、锌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铅精矿报告期平均销售价格9,857.28元/金属吨,与上年同期的平均销售价格12,509.96元/金属吨相比下降21.20%;锌精矿告期平均销售价格9,633.35元/金属吨,与上年同期的平均销售价格10,926.63元/金属吨相比下降11.84%。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及新冠疫情,公司在抓好疫情防控基础上,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加强成本管理,挖潜增效,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业绩下滑趋势逐步缓解。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0-07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截止2020年10月13日收盘,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城矿业,证券代码:000688)连续2个交易日(10月12日、10月1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1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除公司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65%股权事项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1日、5月27日、7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收购宇邦矿业部份股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关于收购宇邦矿业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及《关于收购宇邦矿业部分股权进展公告暨方案调整公告》),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收购尚在进行中,公司累计支付交易对手方意向金、预付股权转让款等4亿元;

  2.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日,公司从媒体报道中获悉“包括公司在内的四家公司股票闪崩系某配资公司被公安调查引起”,此消息真伪尚待验证;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未公开重大信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就报道事项的风险进行了排查:经自查,公司股权关系、经营业务、资金往来等与本次媒体报道配资平台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体可查阅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定期报告);

  4.近期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就上述媒体报道事项及股票交易连续出现异常波动的事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进行了问询,国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回函表示:经自查,与媒体披露配资平台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除已披露的股权质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为避免同业竞争委托本公司对中西矿业等11家企业进行股权管理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3月17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签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承诺拟注入上市公司资产进展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5月27日、6月17日、7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委托管理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承诺拟注放入上市公司资产实施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及《关于控股股东承诺注入资产重大事进展情况的公告》)及减持可转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的公告》)外 ,截至回函日,国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且股权质押事项亦暂不存在重大风险;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国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受新冠疫情及有色金属价格下行影响,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矿产品产销量及平均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可能会对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但自2020年下半年,公司主要矿产品产销价格逐步回升,公司经营业绩下滑趋势逐步缓解。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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