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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渡边庸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2,833,460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2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高、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情况下,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高、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保证经营指标的完成,根据财务预算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5亿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和1,8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调剂使用,并提请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申请信用额度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在授权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9,625,095元人民币增加至212,833,460元人民币;公司股份增加53,208,365股,股份总数由159,625,095股变更为212,833,46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上市公司章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按照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算或售汇业务。公司本次授权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使用杠杆融资。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目前的外汇结算业务主要是以非人民币方式计价的产品出口贸易。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止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2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1、 汇率波动的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际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反之,将会有汇兑收益;

  2、 内部控制的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 销售预测风险:根据公司对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销售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

  五、交易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3、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收入规定的比例。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风险。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3,2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是为了锁定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降低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3,2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10月14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拟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主要合同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有关的现金管理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等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类理财产品。现金管理业务的开展,将严格按照董事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授权期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截至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的84%;因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相应的补充了公司货币资金;公司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在未来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拟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议案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上表中的总理财额度为本次董事会批准的理财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上表中2,000万元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上市前购买,现已收回本金及利息。

  七、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10月14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情况下,公司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使用情况

  2020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主要合同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有关的现金管理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等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现金管理业务的开展,将严格按照董事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开展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业务,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3 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截至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的181%;因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相应的补充了公司货币资金;公司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在未来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情况下,公司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4.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议案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伟时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6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情况

  2020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

  二、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介绍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采购支出),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与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三)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3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30日

  至2020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4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4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7(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证明。

  2、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 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在传真和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2、 请出席会议者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邮箱:chenxc@ksways.com

  电话:0512-57152590    传真:0512-57157207

  七、   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是为了锁定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降低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3,2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保证经营指标的完成,根据财务预算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5亿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和1,8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调剂使用,并提请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申请信用额度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在授权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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