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版)
9、清远新禧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清远新禧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清远新禧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清远新禧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0、佛山鹏友汇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鹏友汇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鹏友汇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佛山鹏友汇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1、宁波利坚
宁波利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2、堆龙德庆利坚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堆龙德庆利坚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堆龙德庆利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堆龙德庆利坚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3、佛山翱天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翱天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翱天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佛山翱天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4、常德东星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常德东星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常德东星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常德东星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5、丰城鹏丰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丰城鹏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丰城鹏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丰城鹏丰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6、佛山百恒盛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百恒盛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百恒盛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佛山百恒盛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7、佛山恒晟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恒晟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恒晟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佛山恒晟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8、佛山中城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中城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中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佛山中城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9、澧县新鹏投资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澧县新鹏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澧县新鹏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澧县新鹏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淄博尚陶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淄博尚陶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淄博尚陶的股权结构如下:
(2)财务数据
淄博尚陶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1、佛山东星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东星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东星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佛山东星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2、淄博中创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淄博中创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淄博中创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淄博中创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3、任丘东盈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任丘东盈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任丘东盈的股权结构如下:
(2)财务数据
任丘东盈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4、山东嘉丽雅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山东嘉丽雅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山东嘉丽雅的股权结构如下:
(2)财务数据
山东嘉丽雅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5、元鹏商贸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元鹏商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元鹏商贸的股权结构如下:
(2)财务数据
元鹏商贸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6、清远东鹏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清远东鹏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手续前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清远东鹏的股权结构如下:
(2)财务数据
清远东鹏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7、佛山华盛昌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华盛昌持股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73%,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华盛昌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0年7月31日,堆龙德庆利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财务数据
佛山华盛昌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8、广东裕和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广东裕和持股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5%,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广东裕和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佛山华盛昌的股权结构详见本节“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其他投资情况”之“27、佛山华盛昌”。
(2)财务数据
广东裕和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9、佛山星信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星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佛山星信的股权结构如下:
(2)财务数据
佛山星信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0、重庆南鹏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重庆南鹏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重庆南鹏的股权结构如下:
(2)财务数据
重庆南鹏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1、广东鹏云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广东鹏云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广东鹏云的股权结构如下:
(2)财务数据
广东鹏云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2、广东华彻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广东华彻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广东华彻的股权结构如下:
(2)财务数据
广东华彻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3、常德尚陶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常德尚陶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常德尚陶的股权结构如下:
(2)财务数据
常德尚陶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4、澧县华美立家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澧县华美立家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澧县华美立家的股权结构如下:
(2)财务数据
澧县华美立家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5、周口瑞源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周口瑞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周口瑞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2)财务数据
周口瑞源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本次上市前的股东人数、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267,215人,其中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总股数为14,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19%)。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1,4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12,8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00%。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1.3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26倍(每股收益按照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52倍(每股收益按照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中回拨后通过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的股票数量为1,43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有效申购数量为5,180,55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02760325%,申购倍数为3,622.76224倍。本次发行中回拨后通过网上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2,87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90.00%,中签率0.0531834363%,有效申购倍数为1,880.28467倍。
本次发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197,217股,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7,042股。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申购股数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04,259股,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14%。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2,30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48,006.70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3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4,298.3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以上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1.00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8,006.70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5.85元(以经审计的截至2020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61元(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德勤对上述报表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审)字(20)第P05185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及其相关变动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进行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审阅招股说明书。
公司2020年1-9月业绩预计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章节进行了披露。根据经销商渠道、工程等直销渠道的复工进展,结合公司在手订单等因素,公司预计2020年1-9月可实现营业收入区间为455,844.45万元至466,315.96万元,同比下降区间为3.27%至5.4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40,409.55万元至42,919.42万元,同比下降区间为23.58%至28.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区间为35,985.65万元至38,495.53万元,同比下降区间为24.69%至29.60%。前述有关公司业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的合理估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
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盈利预测表,该盈利预测表已经德勤审核,并出具了德师报(核)字(20)第E00389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根据公司作出的盈利预测,公司2020年度预测营业收入为679,559.06万元,同比增长0.65%;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下生产线停工拉升固定开支比例、户外广告转化率降低等因素的影响,预测2020年度公司费用率有所上升、净利率有所下滑,2020年度预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2,898.25万元,同比下降20.82%;2020年度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8,197.40万元,同比下降19.04%。
公司上市后将及时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在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公司自2020年9月21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保荐代表人:章志皓、潘志兵
项目协办人:周挚胜
项目组其他成员:靳莹、周赟、孔亚迪、李开隆、陶木楠、王磊、辛意、孙树人、孙靖譞、余臻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东鹏控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金公司同意担任东鹏控股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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