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广银创富”W款2020年第9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价差结构)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为提高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其中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基金等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资金理财有关授权之日止。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公司到期赎回了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8.13万元。到期赎回的情况如下: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限公司与广发银行常平支行签订了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仍会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是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同业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例区间为20%-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0%-80%,收益部分投资于与中证500指数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取决于中证500指数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币别: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币别:人民币 单位:元
本次理财金额3,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比例为11.19%,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理财产品存款不成立、理财收益受市场波动等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为提高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其中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基金等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资金理财有关授权之日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及合规性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相关内容。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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