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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08号西溪壹号10幢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2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10,000.00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23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0,329,068.00元变更为80,439,068.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0,329,068.00股变更为80,439,068.00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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