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77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9:15至2020年10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金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7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7,881,148股,占公司总股份1,464,860,778股的36.72%。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731,9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5%。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94,765,2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7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3,115,9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4,55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40%,反对181,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55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40%,反对181,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13,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1.0600%,反对17,418,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9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313,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1.0600%,反对17,418,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9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议案1和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需要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张金成、蔡英强、张金林、王富兴、姜吉涛、张雷、王福江、杨本华、董书国、李书海、刘玉才、金同营回避表决,其合计所持股份493,149,178股不计入议案1和议案2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裴礼镜 周末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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