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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股东自愿追加减持限制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天津海盈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盈康”)和天津海创盈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创盈康”)分别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看好,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股东海盈康和海创盈康自愿承诺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追加减持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一)追加承诺股东

  1、天津海盈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天津海创盈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追加承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海盈康和海创盈康严格遵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锁定承诺,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追加减持限制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已承诺,在本合伙企业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每年转让或减持的其通过本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其通过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在各合伙人通过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各合伙人违反前述承诺转让公司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三、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海盈康和海创盈康严格遵守承诺。若海盈康和海创盈康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5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05,108,696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年10月2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 号),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267,940股,并于 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317,071,75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4,292,47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2,779,28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海尔生物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海尔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持有限售股共计105,108,696股,涉及5名股东,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奇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君投资”)、天津海盈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盈康”)、天津海创盈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创盈康”)、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龙汇和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汇和诚”)。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5,108,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5%。将于2020年10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奇君投资、国药投资、龙汇和诚承诺:

  (1)自海尔生物医疗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合伙企业持有的首发前海尔生物医疗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

  2、公司股东海盈康、海创盈康承诺:

  (1)自海尔生物医疗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首发前海尔生物医疗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

  (3)追加股份减持限制承诺

  本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已承诺,在本合伙企业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每年转让或减持的其通过本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其通过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在各合伙人通过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各合伙人违反前述承诺转让公司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关于海盈康、海创盈康追加减持限制承诺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股东自愿追加减持限制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海尔生物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保荐机构同意海尔生物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105,108,696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三)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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