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2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不再执行。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0号)核准,公司向20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585,062股,发行价格为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7.1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6,981,132.08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83,018,865.02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于2020年9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064,905.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953,959.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2号)。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根据《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及资金投入计划,募集资金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其原因为募投项目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资金,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财务收益。
2、投资额度: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投资决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6、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8、信息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资金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及资金使用需求情况适时适量操作,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投资产品则须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等特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与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财务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京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10月 15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13:3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增选杨鹏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1、2、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拟出席本次会议的确认回条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2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注册地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黄若蕾
会议联系电话:0752-2057992
会议联系传真:0752-205799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6029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一: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0年11月3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举行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9
2、投票简称:中京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13:3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董事及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杨鹏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杨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选杨鹏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杨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聘任杨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根据公司治理需求,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股东提名杨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该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有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杨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
杨鹏飞先生简历
杨鹏飞, 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金融专业硕士。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历任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经理、总裁助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杨鹏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鹏飞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林先生、公司总裁刘德威先生为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2020年10月1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不再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如下: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585,062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9,585,062元。2、公司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2,12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162,120股,注册资本减少人民币162,120元。3、自2020年4月9日至本次监事会召开之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515,300股,增加注册资本515,300元。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396,589,874元变更为496,528,116元。
另外,公司拟增选董事一名,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董事人数变更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2020年10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不再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选杨鹏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杨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杨鹏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杨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需求,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拟聘任杨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如下: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585,062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9,585,062元。2、公司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2,12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162,120股,注册资本减少人民币162,120元。3、自2020年4月9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515,300股,增加注册资本515,300元。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396,589,874元变更为496,528,116元。
另外,公司拟增选董事一名。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董事人数变更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详见附件2:《公司章程修订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
杨鹏飞先生简历
杨鹏飞, 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金融专业硕士。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历任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经理、总裁助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杨鹏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鹏飞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林先生、公司总裁刘德威先生为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6,589,874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396,589,874股,均为普通股,股本结构如下: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6,528,116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496,528,116股,均为普通股,股本结构如下: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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