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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0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1年6月末全部转股(即转股率为100%)、截至2021年末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以10元/股,转股数量上限为1.16亿股(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假设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9,500股已于2020年10月末完成,以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721,445,836股进行测算,同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转股后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净资产的影响;

  7、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24,688.60万元,假设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持平或每年增长10%、20%分别测算。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9、不考虑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10、前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2021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2021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如下:

  

  注: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时、转股前不会对每股收益产生摊薄影响,转股后对每股收益略有摊薄。但考虑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到募投项目后,长期来看,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升,长期有助于提升股东价值。

  同时,鉴于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因此转股完成后,预计公司2021年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同时,本次可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也将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至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故预计正常情况下公司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运用带来的经营效益提升会超过财务成本的增加,从长期看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从短期来看,在转股期内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坚持“固本强基、创新发展”的经营方针,在确保主业正常经营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向科技业务转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建设、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实施和拓展面临的资金压力,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建筑装饰领域的市场地位,为公司后续业务拓展及持续经营打下坚实基础;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将形成公司的第二主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科技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积累,特别是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已培养和引进了各类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包括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在内的高端人才,成功申请多项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建立了一支由素质能力强的高层管理人员、执行力强的中层管理人员、创新能力强的设计人员、技术精和业务专的项目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稳定团队。公司坚定不移地走高端人才路线,加强高层管理水平,通过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激励计划吸纳优秀的高级管理人才,在海内外聘请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项目经理和国际一流装饰设计人才,打造强大的管理团队、设计团队。同时,IDC业务方面,公司先后聘用了具有丰富IDC行业和项目经验的人员统筹负责公司IDC业务,组建了一支近20人的经营团队,全力推进IDC业务开展。

  (二)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坚定不移地走技术创新道路,不断提高公司的建筑施工方面的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是行业内少数同时具备多项一级和甲级资质的企业之一。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也取得了国家工信部许可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等电信业务许可资质。公司下一步将继续增加投入,持续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加大研发投入金额,不断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市场储备情况

  近年来,公司已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市场网络,在各地设立分公司,重点分布于我国的华南、华东、华北等经济发达地区,并且公司深耕于建筑装饰行业多年,与政府、房地产开发商等客户均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也为IDC业务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客户基础。各区域的快速发展,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异地经营管理经验,同时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管理、营销人才,为公司进行全国性扩张及业务板块的拓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公司的人员、技术、市场储备也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影响力和市场价值,全方面实现公司健康、均衡、持续的发展。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发行人为一家以室内外装饰为主,融合幕墙、建筑智能、机电、园林、新能源、物业管理等业务为一体的城乡建设综合服务商,主要承接办公楼、商业建筑、高档酒店、文教体卫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和普通住宅、别墅等住宅建筑的装饰施工和设计业务。2017年-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1.73亿元、41.46亿元、48.59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3.75%;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高达87.18亿元,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稳健,发展态势良好。

  (二)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进行明确,进行事前控制,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中规定的用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

  (2)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签署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将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信息披露,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公告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2、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

  公司以建筑装饰设计和施工为主业,向行业上下游整合,完善产业链条的各业务资质,逐步从专业的工程承包商,向一个城市建设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以绿色建筑、环保节能为指导思想,以“大客户、大项目”为导向,发展构建以室内外装饰、幕墙设计与施工为主,进一步夯实传统业务。同时,通过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巩固主营业务的市场地位,并坚持科技创新路线,在部品部件加工基地建设新材料、新工艺的国家级实验室,不断提高公司甚至整个行业的新材料研发、建筑施工工艺方面的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以提高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努力提升股东回报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七、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83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审议<中装云科技建设大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说明和提别提示:(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10月29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10月27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为限进行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84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交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5号(以下简称“15号警示函”),警示函主要内容如下:

  “2019年11月1日,你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关于‘日前获悉,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了中装建设区块链负责人、上海玳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方玉书,就数字货币在建筑装饰领域的研发、接入和测试进行了深入沟通。中装建设和玳鸽信息有可能参与到央行数字货币的第一批入链数据’的提问时,确认上述信息属实。

  当晚,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辟谣信息,澄清上述谣言。

  你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你公司应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复核和控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深圳证监局就15号警示函涉及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事项,向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桂添出具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于桂添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6号(以下简称“16号警示函”)。2020年4月8日,深交所就15号警示函、16号警示函涉及的违规事实及情节,向公司、董事长庄重、总经理庄展诺、董事会秘书于桂添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整改措施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监管措施决定的内容告知相关人员,公司及相关人员已从中吸取了经验教训,并系统地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后续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除上述事项以外,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86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51号)核准,公司2016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0,000股,发行价为10.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7,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18,015.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031,984.0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1月23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6]167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3,891,858.8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8,491,829.27元(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75,569,138.16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1,432,013.62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中装建设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3,11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2,306,986.80元,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4月1日将扣除承销费用9,0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16,000,000.00元汇入中装建设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1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12,845,666.1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6,250.00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3,693,113.2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23,146,302.98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严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91号)核准的发行方案,核准中装建设向交易对象发行股份17,142,851.00股,支付现金5,040.00万元,用于购买交易对象合法持有的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117,647.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599,999.5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19,686.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980,313.02 元,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将扣除承销费用4,468,799.98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13,131,199.53元汇入中装建设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20]0004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1,447.6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3,152,647.1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偿还2019年6月20日到期的交通银行的短期借款5,000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公司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1,279.80万元并延期至2019年度内完成,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86.18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公司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节余资金244.07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将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3)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 总投资额为29,730.70万元,公司拟将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22,498.75万元,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995.94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期限由2021年11月1 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2017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9,472.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568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1)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1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2016年12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2018年1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2019年3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1)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营销中心项目是通过建立多个营销中心,构建更加完善的营销网络,有利于加大公司的业务开拓力度和市场竞争力;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是通过构建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支持管理中心三个功能部门,提升公司的设计实力和研发能力,增强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工程业务的承接能力;信息化建设项目通过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管理系统建设,打造涵盖项目管理、采购管理、投标管理、系统办公平台、工程现场管理、设计管理、财务管理、远程监控和视频会议的9大管理系统,为公司打造一个覆盖全公司并涵盖相关客户的高性能网络信息化系统,可以规范公司分散化、跨区域的管理,逐步实现管理精益化,从而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坚实的基础。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单独、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2020年8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特”)股东严勇等签署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协议,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嘉泽特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16,800万元。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嘉泽特于2020年8月3日办理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公司已持有嘉泽特100%的股权。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后,嘉泽特生产经营情况稳定。

  (四)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以上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详见前述“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说明。

  六、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432,013.62元,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重为1.69%。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23,146,302.98元,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重为102.12%。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因地质问题,需要对主体工程进行设计变更,加上基础施工过程适逢雨季,故而工期有所延长,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无法在原规划时间内完成,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将本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29,730.70万元,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厂房已建设完毕,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原有木制品加工和门窗加工竞争过于激烈,自建方式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匹配,因此,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木制品加工车间和门窗加工车间的设备采购等相关投入。原木制品加工车间和门窗加工车间已建成厂房将用于公司其他生产经营使用。公司结合幕墙加工车间的实际建设情况,后续还需要投入1,143.27万元。综上,公司拟将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22,498.75万元,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995.94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在广州、北京、上海、西安、成都、长春建立华南、华北、华东、西北、西南及东北六个营销中心,以构建更加完善的营销网络。目前,华南、华北、华东三个营销中心已基本建成。由于本项目从论证至今历时较长,西安、成都、长春的写字楼成交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公司已难以在西安、成都、长春商业区找到符合募投项目要求和公司运营需求的写字楼;同时,公司自有资金建设的陕西分公司、重庆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已基本满足公司西北、西南及东北营销中心的业务需求。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自实施以来,公司每年大、中型的项目签约数量不断提升,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公司经营和发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拟终止本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注3: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构建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支持管理中心三个功能部门。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场地投入和基本软硬件的投资内容,已基本满足使用需求。但基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原则,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计划投入金额有所节余。此外,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系基于当时需求所编制,所以硬件设备、软件设备、对外合作等投资内容与公司现有需求有所差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银行借款还款计划,公司拟终止本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偿还2019年6月20日到期的交通银行的短期借款5,000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

  注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拟通过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管理系统建设,打造涵盖项目管理、采购管理、投标管理、系统办公平台、工程现场管理、设计管理、财务管理、远程监控和视频会议的9大管理系统。公司结合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客观需求,拟将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1,279.80万元并延期至2019年度内完成,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85.15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末,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042.52万元,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软硬件的投资内容已基本满足使用需求,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终止本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0 年 9 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为:公司项目所在地的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司采取自身引入电力设施的方法,该设施工程占用时间较长;公司IPO募投项目之部品部件产业化项目产生的泥土、建筑材料等堆场占用了部分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的用地,以及工程机械实施安全的要求也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的开工建设;2020年上半年新型肺炎疫情导致产业园区直到5月份才允许进场开工,耽误整个园区工期;公司决定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期限由2021年11月1 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总投资额为29,730.70万元,公司拟将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22,498.75万元,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995.94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测算,调减投资规模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后,项目达产后年均新增净利润2,654.8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项目尚在建设中,未实现效益。

  注2:“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0年9月30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尚在建设中,未实现效益。

  注2:承诺效益来源于《公司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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