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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11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璞泰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10月1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璞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即107.55元/股,触发《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璞泰转债”赎回条款。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行使“璞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提前赎回“璞泰转债”。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璞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报备文件

  1、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115

  债券代码:113562           债券简称:璞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62           转股简称:璞泰转股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璞泰转债”提前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璞泰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82.73元/股转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璞泰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璞泰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璞泰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璞泰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后续发布的《关于实施“璞泰转债”赎回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8号)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开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7,000万元,期限五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87,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璞泰

  转债”,债券代码“113562”)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的股票自 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璞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2.73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07.55元/股),已触发“璞泰转债”的赎回条件。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璞泰转债”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璞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行使“璞泰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璞泰转债”全部赎回,并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发布“璞泰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璞泰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前,“璞泰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82.73元/股转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璞泰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璞泰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璞泰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璞泰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后续发布的《关于实施“璞泰转债”赎回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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