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及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9日及2019年11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截至2020年10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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