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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拟对旗下12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将自2020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tsfund.com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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