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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11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将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或“亚太(集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2019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中兴华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经公司审慎考虑,拟终止与中兴华所合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中兴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协商。中兴华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中兴华所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慎重筛选、调查和考虑,且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拟变更亚太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亚太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工商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事务所简介

  亚太(集团)1993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在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亚太(集团)是致力于提供审计、财务、税务、咨询等方面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600余人,注册造价工程师30余人,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方面优质高效的服务。

  亚太所总部设在北京,现设有风险评估部、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部、综合部、发展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和10多个审计业务部,在郑州、深圳、上海、南京、广州、合肥、成都、重庆、西安、杭州、武汉、石家庄、大连、济南、长沙、东莞、宁波、新疆、雄安、苏州等地拥有26家分所。亚太(集团)总部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亚太所业务领域涵盖财务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工程咨询、司法鉴定等,服务对象涉及石油石化、商业、贸易、金融、证券、保险、能源、化工、钢铁、机电、电子等多个行业,业务广泛分布于北京、四川、河南、贵州、广东、江西、上海、辽宁、重庆、山东等二十多个省市。目前已完成几十家上市和拟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业务。亚太(集团)的目标是把所掌握的知识升华增值,裨益于广大的客户、员工,贡献资本市场。通过专业的网络及专家支持,倾力为国内外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优质全程专业服务。

  2011年,亚太(集团)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成为其在大陆的成员所,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 人员信息

  1、事务所人员信息

  亚太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合伙人 89名;注册会计师541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95人。

  2、项目成员信息

  (1)主要负责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燕

  张燕,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业务,参与了大量国企审计、政府融资发债、新三板、上市公司等审计项目,期间不乏大型上市公司项目: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先宏

  周先宏,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业务,从事证券业务 8年,至今负责过多家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审计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陶永元

  陶永元,中国注册会计师,参与了大量国企审计、政府融资发债、新三板、上市公司等审计项目。

  (三)业务信息

  亚太(集团)2019年度业务收入7.9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55亿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47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0.98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1.49亿元)。2020年审计上市公司43家。2019年审计公司约310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集团)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亚太(集团)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亚太(集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17份,其中,2017年2份,2018年2份,2019年7份,2020年6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集团)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同意变更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该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变更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原聘请的中兴华所对此变更事项无异议。

  2、经审核,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本次拟变更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 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11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11月2日下午14点30分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日(周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上午9:15至2020年11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8日(周三)。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查阅2020年10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日上午08:30-12: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证券部;

  (四)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何志峰

  联系电话:(0371)55697517

  联系传真:(0371)55697519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1。  2、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10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战略调整需要,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新沂市华英顺昌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昌养殖公司”或“转让标的”)100%的股权。

  2、本次拟转让顺昌养殖公司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获得国资相关部门批准。

  3、目前,转让标的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进行。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转让标的的评估值报相关国资备案。最终挂牌价格将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4、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待挂牌程序完成并确定交易对方后,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再次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通过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顺昌养殖公司股权,尚不确定交易对方,目前无法判断是否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工商信息情况

  公司名称:新沂市华英顺昌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1Q3NB79Q

  住所:新沂市双塘镇叶庄村

  法定代表人:曹小平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肉鸭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审计情况和评估情况

  目前顺昌养殖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进行。

  4、本次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标的为顺昌养殖公司100%股权,该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等情况,也不存在查封和冻结情况。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顺昌养殖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顺昌养殖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转让标的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进行。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标的的评估值报相关国资备案。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交易对方、转让价格、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以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人员安置将通过公司内部分流、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解决。

  2、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办理挂牌等相关事宜。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转让顺昌养殖公司股权是公司战略调整需要,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本次交易成交后,顺昌养殖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10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战略调整需要,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控股孙公司河南淮滨华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滨华英生物科技”或“转让标的”)73.84%的股权。

  2、本次拟转让淮滨华英生物科技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获得国资相关部门批准。

  3、目前,转让标的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进行。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转让标的的评估值报相关国资备案。最终挂牌价格将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4、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待挂牌程序完成并确定交易对方后,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再次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通过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淮滨华英生物科技股权,尚不确定交易对方,目前无法判断是否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工商信息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淮滨华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7MA445Q2U4T

  住所:淮滨县桂花办事处新村

  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物产品技术开发;有机肥、生物肥、复合肥生产加工销售.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河南淮滨华英禽业有限公司73.84%的股权,河南淮滨华英禽业有限公司持有淮滨华英生物科技100%股权。

  3、审计情况和评估情况

  目前淮滨华英生物科技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进行。

  4、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为淮滨华英生物科技73.84%股权,上述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等情况,也不存在查封和冻结情况。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淮滨华英生物科技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淮滨华英生物科技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转让标的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进行。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标的的评估值报相关国资备案。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交易对方、转让价格、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以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人员安置将通过公司内部分流、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解决。

  2、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办理挂牌等相关事宜。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转让淮滨华英生物科技股权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本次交易成交后,淮滨华英生物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10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志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2019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经公司审慎考虑,拟终止与中兴华所的合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中兴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协商。中兴华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0年10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10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9时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家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2020年10月17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2020年10月17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0年10月17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2020年10月17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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