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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0-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本次涉诉金额:316.316万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就公司与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卢龙管委会”)、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顺建设”)合同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7月14日,卢龙管委会(合同甲方)与长顺建设(合同乙方一)、昆吾九鼎(合同乙方二)就卢龙PPP项目,签订了《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合同>》,卢龙PPP项目涉及合作期限为12年,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0年,项目总投资约49,648万元人民币,其中项目公司本金9,948万元人民币,项目融资39,700万元人民币。各方约定:乙方(含乙方一、乙方二)负责卢龙PPP项目中相应的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约定取得合理回报;并负责筹措项目前期、建设、运营、养护和维修所必需全部资金(包括资本金及债务资金),并负责偿还债务。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本金9,948万元人民币,其中,卢龙管委会出资994.8万元人民币,持股10%;昆吾九鼎与长顺建设出资8,953.2万元人民币,持股90%。项目建设期履约担保金2000万元人民币,由乙方提供,用于担保建设期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及期限进行建设。同月,昆吾九鼎与长顺建设签订了《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融资服务协议》,双方约定:以私募基金形式对项目公司持股,长顺建设作为LP全额认购基金份额8,953.2万元人民币。昆吾九鼎作为GP不出资,仅作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项目。

  2019年3月,昆吾九鼎收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冀03民初104号(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昆吾九鼎基本账户2000万元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和2019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9-018和2019-02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于2020年9月25日下达了(2019)冀03民初1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1、解除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签订的《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合同>》;

  2、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违约金306.39万元;

  3、驳回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1,800元,由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担42,540元,由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99,2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河北省秦皇岛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正常生产运营亦不产生影响。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根据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306.39万元,同时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最大程度的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判决结果,依法处理本次纠纷。

  四、本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民初104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0-040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供投资者参阅。

  一、2020年第三季度房地产开发情况

  

  二、2020年第三季度房屋出租情况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0-04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私募股权投资管理

  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供投资者参阅。报告期指2020年7 -9月。

  一、报告期内基金募集资金情况

  

  二、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情况

  (一)公司管理的基金投资规模情况

  

  (二)报告期内在管基金参股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IPO核准批复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管基金参股项目中无获得中国证监会IPO核准批复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基金项目退出情况

  (一)报告期项目退出的情况

  

  注:1、上述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系在管基金通过多种退出方式实现完全退出的全部项目,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新三板挂牌、并购、转让/回购退出等。

  2、根据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特点,报告期末已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但尚未完全退出的项目的累计收回金额难以统计。

  3、报告期内公司在管基金收到项目回款(含退出款、分红、业绩补偿款等)合计21.55亿元,2020年1-9月在管基金累计收到项目回款45.10亿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已上市项目中已确定退出计划但尚未完全退出的项目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管理费、管理报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风险提示:由于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定期经营情况简报披露的管理费及管理报酬收入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故定期经营情况简报披露的收入数据仅供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报告期内按管理报酬收入排名前五大基金的管理报酬收入情况及依据

  单位:万元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本报告披露的经营指标及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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